县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河池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市级工业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河工信字〔2018〕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工业企业用水效率,推动高耗水、高污染企业限期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进企业水循环利用和废污水资源化利用,我局决定联合县水利局在我县有色冶炼、纺织染整、造纸、制糖等重点用水行业内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
县级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评价相关标准、要求以及表格参见《关于在全区工业重点用水行业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7〕856号)。
二、 开展节水型企业摸底自查工作
组织辖区内有色冶炼、纺织染整、造纸、制糖等重点用水行业内未获得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参照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填写节水型企业建设情况自查表,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自查表整理汇总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科)、水利局。
三、节水型企业申报
(一)节水型企业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可开展节水型企业申报工作。由企业按照节水型企业建设要求和评价标准编写节水型企业申请报告,形成节水型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含电子版),于2018年11月9日前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
(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按照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提交的节水型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达到节水型企业要求的,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称号。
联系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韦小兰 电话:0778-6889718
邮 箱:bmjmjk@163.com
县水利局 黄必勉 电话:0778-6215320
邮 箱:bmsdjszz @163.com
附件:河工信字〔2018〕133号及桂工信节能[2017]865号.rar
巴马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8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河池市水利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5日印发